学校主页 | 加入收藏 | 怀念旧版
当前位置 > 首页 >> 教学工作 >> 规章制度 >> 正文

规章制度

政治系新进教师、新开课教师、外聘教师教学工作检查细则
发布日期: 2012-09-27 浏览次数:

第一章     总则
第一条、为进一步做好我系教学运行管理工作,完善教学管理体系,提高教学质量,确保我系教学健康、稳定发展,按照学院相关文件精神,政治系决定对本系新进教师、新开课教师及外聘教师进行教学检查,作为学校常规教学检查的补充,为使这一常态化的工作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和实施,特制定本细则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第二章 教学检查工作
第二条、成立教学检查与评估小组
成立由系主任为组长、党总支书记、系副主任为副组长、办公室主任、教研室主任、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检查与评估小组。
第三条、教学检查内容
一、教学文件检查
各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新进教师、新开课教师、外聘教师的教案进行认真检查审核,主要包括:教学大纲、教学周历、多媒体课件、电子教案、纸质讲义,新开课程备课需要在上课前达到50%以上,并形成自查报告上交我系教学与评估检查小组;由办公室清理与教学相关的文件,对于文件中失效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,需重新拟定的文件应按相关程序完成文件的制定工作。相关教学文件规整入档,电子版上传我系网站,形成完整清晰的教学档案,为我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士、学位点评估工作做好准备。
二、教学秩序检查
由办公室负责检查新进教师、新开课教师、外聘教师上下课时间遵守情况,统计、汇总教师调(停)课次数及原因。
三、教学检查方法
根据“全员全程听课制度”,检查小组的每一位检查员进行全员听课,发现问题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,并向检查小组汇报;检查小组适时召开师生座谈会,学生座谈会由系领导、各教研室主任、教师代表和各班学生代表参加;教师座谈会由全系老师或相关教师参加。座谈会主要是检查并了解教风和学风现状及存在的问题,总结教学经验,组织教研活动,认真听取老师和学生的意见与整改建议,进一步优化课堂教学。
第三章附则
第四条、本细则作为我系日常教学检查工作的补充细则,最终解释权归政治系。
第五条、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
上一篇:·教育实习管理